“安徽某大学男生王某东玩弄女生感情,脚踩几只船,遭前女友报复被割掉GG”。
王某东是安徽某大学体育系学生,身材较好,平时也能说会道,身边从来不缺少异性朋友。明面上张婷婷(化名)是王某东的正牌女友,两人确定关系后,就搬离了学校宿舍,在外面租房子共同生活,刚开始张婷婷尝到了爱情的甜蜜,全心全意地对王某东好。有一个自称是张婷婷朋友的知情者爆料,张婷婷和王某东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为其流产多次,流产期间,王某东不仅不照顾张婷婷,还出轨其他女人,肆无忌惮地玩乐。租房的费用、水电费、家具购置的费用都是张婷婷负担,为了维持两人的日常开支,张婷婷出去兼职发传单、去培训机构代课、做推销员等等。
爆料者称,王某东还有暴力倾向,经常殴打张婷婷,看到张婷婷的身上经常有淤青。甚至在张婷婷流产期间还殴打过张婷婷。我王某东经常给其他女生买礼物,讨得她人欢心,而对张婷婷却一毛不拔。张婷婷发现王某东的手机坏了,甚至想要用自己的学费给王某东购置一部新的高档手机。在朋友的劝导下,张婷婷最终选择与王某东分手。分手后,张婷婷想要拿回送给王某东的手机,王某东一直在推三阻四,还带着新女友刺激张婷婷。张婷婷回想起自己的遭遇,心里泛起阵阵恨意,最终怨恨裹挟着张婷婷对王某东进行了报复,在学校门口张婷婷用刀猛刺王某东的下体,最终给其生殖器造成难以修复的创伤。
事情曝光后,有人辟谣称此事为拼凑而成,缺乏一定的客观性。有人评论,张婷婷爱的太卑微,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还有的人表示,最终还是有一个老实人默默背下了所有,接纳张婷婷;还有的人发出疑问,张婷婷此举是否属于犯罪?……事情的真假在这里我们不去探究,关键是从中可以学到的法律知识:本案中的张婷婷是否犯罪?如果构成犯罪,那应该是什么罪名,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二阶层理论,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违法性,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二是有责性,即行为人需要为自己的刑事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且符合承担责任的条件,年龄和精神智力状态是影响责任承担的两个重要因素。
张婷婷用刀对王某东的生殖器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伤害了王某东的组织器官,违反了我国刑法不得伤害他人的规定,且张婷婷的精神状态正常,已满16周岁,其行为构成犯罪。
2.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观上都属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还需要具备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张婷婷用刀割掉王某东的生殖器官,是为了报复王某东,没有非法剥夺王某东生命的故意,只有伤害王某东的故意,张婷婷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王某东的生殖系统,且不可修复,构成重伤的程度,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上的定罪量刑要求主客观相统一,张婷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张婷婷的手段比较残忍,其刑期可能在10年左右。
冲动是魔鬼,事后就后悔。虽然张婷婷的做法解恨,但是这种同归于尽的做法不值得提倡。遇到此类情况时不能冲动,法律禁止私力救济,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去解决!对于此案,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关注我,不迷路!和我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只有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将不法侵害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