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辽宁海城市
嫌疑人:39岁男子李某
受害者:李某妻子、岳母、以及妻子与前夫的女儿。
小女孩13岁,妻子37岁,岳母60多岁。
案发原因:网传与妻子出轨有关,李某和妻子都属于二婚,案发前两人就已起诉离婚,且已分居。 妻子和姐姐经营着一家快递驿站,平时就在驿站楼上和母亲、孩子一起居住,案发当日早上姐姐上班开门后,发现三人被残忍杀害。事发后警方悬赏5万抓捕李某,两日后,7月13日,李某归案。
不过李某是主动让母亲报警的,抓捕时没有任何反抗,他应该是希望母亲获得5万元悬赏,以尽最后一点孝心。
有网友说,二婚危险,尤其是有孩子尽量别二婚,婚姻失败过的人大概率有人格缺陷。“婚姻失败”跟“人格缺陷”要想强相关,或成为因果关系,需要统计大数据以及逻辑论证,不能靠感觉或少量身边样本就下结论。
而且“婚姻失败”一词有一定的语言腐败成分,离婚如果是失败,凑合着过又算什么?为了孩子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又算什么?
无论如何,及时止损总好过继续增加沉没成本,谁又敢保证自己的眼光一定不会翻车。也有很多人看到类似新闻后非常恐婚,尤其是女性,所谓“不婚不育保平安”。
不知道这些女性看到车祸的新闻后会不会一个月不敢出门,即使出门也不乘车,要知道车祸死亡率远大于情杀……她们就像之前恐惧新冠的那波人一样,希望生活的环境没有丝毫危险,平平安安活到老。
可就算一辈子活在无菌环境,体内的癌变细胞会放过你吗?哪天要是不小心接触到外界环境,身体被各种病毒细菌分分钟灭亡,而其他人体内早就有了抗体。
婚姻也是一样,各取所需,不结婚没有多高尚,只是个人选择而已。
也有人认为应该恢复“通奸罪”,出轨不论男女,一律判刑。
这和那些“建议国家管管”的言论一样,听起来简单高效,甚至还因自己想到此方法而沾沾自喜,但其实根本没能理解现实的复杂性。通奸罪需要满足:知情的条件下自愿发生关系。
知情怎么认定?自愿怎么认定?发生关系更是需要抓现场,缺一不可。
而且通奸罪中吃亏的往往是受害者,比如有些全职太太丈夫出轨被捕,导致失去经济来源。有些小三以此为要挟让对方尽早离婚,否则大家都坐牢等等。
总之,涉及两性的问题往往非常复杂,既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同时也比较私密,难取证、难断案,各方诉求五花八门。最好的方法只能是自己多点人生阅历、多点人生智慧、遇事妥善解决,尽量找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当然,不婚不育也是一种方法。